根据《江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<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赣教发〔2019〕6号)文件精神,按照《江西洪州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(2022年修订)》(赣洪职校字〔2022〕89号)的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学校分别在2024年6月和9月启动了2024-2025学年老生和新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,依据客观、公正、公开、透明的原则,经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、各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初审,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复核,拟认定1912名高职学生和182名中职学生为学校2024-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现给予公示,具体名单如下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 如有异议,请实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,于公示期内向学生资助中心(图书馆二楼)反馈。电子邮箱:jxhzxszzzx@163.com,不实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及将不予受理。
学生资助中心
2024年10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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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s://kdocs.cn/l/cbRor1th0yWJ?f=30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