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江西省教育厅、江西省发展改革委、江西省市场监管局《关于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赣教规字〔2021〕7号)和《关于做好2026年非营利性民办高校收费调整工作的通知》(赣教财字〔2026〕5 号)文件精神,在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的前提下,结合我校办学实际,为更好的服务师生、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,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,我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2026年新增专业学费标准确定的事项,并经党政联席会充分论证,拟确定新设专业学费收费标准。现公示并征求意见 :

一、新设专业及学费标准

序号

专业层次

专业大类

专业

专业代码

学费标准

1

高职专科

46装备制造大类

智能制造装备技术(中外合作)

460201

22000

2

高职专科

46装备制造大类

机电设备技术

460202

10119

3

高职专科

43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

材料循环应用技术

430506

10130

4

五年一贯制中职阶段

43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

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

430307

6843

5

五年一贯制中职阶段

52医药卫生大类

康复治疗技术

520601

6000

其中:五年一贯制中职阶段学费为学校收取的学生学费标准,不含国家免学费补助。

二、学生资助政策

1、二年级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,获奖者每生每年奖励10000元。

2、二年级及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,获奖者每生每年奖励6000元。

3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,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4800元、3700元、2600元三个档次。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,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。

4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新生入学“绿色通道”先办理入学手续,学校再按相关政策协助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,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。

5、学生可申请“十佳大学生”称号,依据在校期间综合能力情况公开竞争选拔,获奖者每人奖励5000元。

6、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,按规定给予相应劳动报酬。同时,为有效帮助困难学生解决暂时性经济困难,学校设立了特殊困难专项资助金,补助一般一次不超过2000元,一学期总额不超过4000元。

7、订单企业设有奖学金和带薪实习岗位,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企业奖学金。

三、学校收费账户 

户名:江西洪州职业学院       户名:江西洪州职业学院

开户行:中国银行丰城支行     开户行:丰城农商银行城区支行

账号:196223995217           账号:150799308000076032

四、意见征集

如有相关意见请于2026年5月15日下午17:00之前与学校联系。

联系人:张宏

意见反馈电话:13979161662

邮箱:353195493@qq.com

省教育厅监督电话:0791-86765102

特此公示!